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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ara 2009-6-1 09:38

湖北警方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

专题:女服务员刺死官员
湖北警方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
内容来源:新华网
[2009年5月31日 22:31]
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邓玉娇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具有自首情节。
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居住。目前,邓玉娇由家人陪伴生活。
[img]http://news.southcn.com/community/shms/content/images/attachement/jpg/site4/20090601/00105cd965b70b8d529502.jp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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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结果出来了,鉴于此前种种,不出我所料。就算官员没死,只是受伤,也会判防卫过当,因为两人并没有弄伤她或者扒光她衣服。
这件事矛盾的纠结点就在于“女服务员刺死官员”。如果是“某女干部不畏强暴,刺死刺伤两流氓”,说不定还会受嘉奖。
民心是杆秤。相对于先知先觉的知识精英们,群众20年前没有一起走上街头,当权力影响到他们切身利益时,某些东西终于被触动了。国人是温和的,绝不会象“波士顿倒茶事件”般奋勇,所以某些人最多给此案“公正”的判决,而不是民众期望的判决。
邓玉娇最终将被判“防卫过当”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执行,我估计。

[[i] 本帖最后由 bilara 于 2009-6-1 09:40 编辑 [/i]]

冒充版主 2009-6-1 09:47

这样的结果早就在意料之中,跟官员斗,老百姓永远是受害者!事情搞大了,才这样,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此时没曝光,小邓还不是死的更惨!政府应该对一些黑暗势力下狠手了,比如小偷,以及抢劫等等!官员永远是这边倒台,那边再起,就像三鹿奶粉,据说被降职的官员调到其他地区任职了,而且官位还上升一级,简直无法理解!:teeth

adidasadidas 2009-6-1 10:07

方位过当了,也是人都刺死了,现在需要像这样的人站出来敢于说不。缓刑两年,应该有机会的。

ttt630 2009-6-1 10:26

在中國想要使用正當防衛幾乎是不可能的,在那麽緊急的情況之下你還能實施手術刀一樣的精確打擊麽。在那種情況下怎樣的暴力行爲才能終止強奸的行爲呢?從案件的發展來看使用口頭警告和離開現場都被不法人使用暴力將你人身限制住了,而一個女人怎樣才能從三個男人的圍攻下逃脫呢,使用赤手空拳已經宣告失敗了,接下來就應該使用武器了。用棍子根本不能使他們喪失行動能力,而用刀就是最好的防禦手段。可是作爲一個守法的沒有受過醫學教育的正常公民如果判斷怎麽使用刀來反抗才能正當的防衛呢,理想的情況就是刺傷他們但不致死。可是這只不過是理想的狀態,我看除了屠夫和醫生知道怎麽做以外其他人應該都不知道該怎麽做吧。在中國法律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沒有錢又沒有權利,有這兩樣東西,你就能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間,你就可以在國家機器的庇護下玩弄我們黎明百姓了。

5122019 2009-6-1 10:36

防卫过当?
判决还算公道
中国的法制还是不是很健全

Incester 2009-6-1 10:45

这些王八羔子,荒淫无道,官官相护,必遭灭亡!

神鞭 2009-6-1 11:03

一个姑娘面临强奸,一对三,防为怎么过当,否则被奸;简直就是社会倒退.

gjrlygc 2009-6-1 11:10

法不容情,可邓玉娇案件如果没有被媒体追踪报道,那么女服务员会是什么下场?

feijiqifei1 2009-6-1 11:17

中国自古如此,民不和官斗,民和官都有几个能有好下场的?哎!不说了!

faye0269 2009-6-1 11:32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没必要把什么事情都看作是什么什么要保护什么。弱者并不一定就是代表着正义。

281899599 2009-6-1 11:45

邓玉娇是“杀人犯”还是抗“日”英雄?
许许多多有着正义感的人们,在反对社会不正之风面前无能无力,或不敢挺身而出,却总是寄希望于邓玉娇之类的弱女子偶然爆发的“平民英雄”去打抱不平,劫富济贫,为自己出口气,邓玉娇是正当防卫,是抗“日”英雄。

金色上海滩 2009-6-1 11:51

防卫过当,当一个女人面临强暴的时候,她还有时间选择自己防卫的武器吗?那请警放方提示一下,在这样的情况下,用什么东西来保护自己才算是正当防卫,难道用肥皂,洗头液瓶,依我之见,在当事人已经被侮辱,三名嫌疑人已经开始动手的前提下,有可能被轮奸的环境下,我看用什么武器来保护自己都不过当.试问,要是那三嫌疑人轮奸成功以后,警方又会对那三人定什么罪?难道一定要那女人在强奸进行是用刀才算是正当防卫吗?

dzb001 2009-6-1 12:15

如今的社会,跟以前的社会又有什么区别啊?正是应了庄子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判断。历朝历代,处于社会底层的永远都是农民和工人(也就是古代的手工业者),而农民却又被每次的改朝换代所利用。而官商勾结,自从有商人出现就已经开始了,当年吕不韦就是看好赢异人的潜在价值,所以才买通看守,有了以后的财权双赢。这个社会,要么有钱,要么有权,没钱没权,只能受人欺负。谁生来就想做小姐,谁生来就想去做小偷劫匪?有钱有权的人,就可以占有更多的女人,更多的财物,更多的权势;没钱没靠山的老百姓就只能被人嫖,被人欺负,受人奴役还无处伸冤。腐败分子贪污几千万也只判一个无期徒刑,而盗窃几十万也是被判无期徒刑,哪怕只是走投无路抢劫到一分钱,没有三年五载的也别想出来。
还记得新凤霞写的《傻二哥》里,傻二哥说的吗:穷帮穷,富帮富,官面帮财主。现在终于熬到了新社会,熬出了头啊!
我想说的是,傻二哥像是《大话西游》里的紫霞仙子一样,只是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新凤霞的下场很悲惨吧?不知后来的傻二哥是否会后悔自己说的太早了?新凤霞是否也后悔自己的那篇文章写的太乐观了?通过邓玉娇事件,我们可以看到“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的社会依然存在,而且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样长期存在。

gdgzfallen 2009-6-1 13:33

20年前?中国20年前是没成,然后苏联成了,结果呢?

lzm001 2009-6-1 13:43

老百姓永远是受害者。男有杨佳,女有邓玉娇。

xylz19 2009-6-1 13:44

面对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等恶性犯罪时,有无限防卫的权利。这个案子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过当。不过在眼下的中国,这样已经不错了

he12345678 2009-6-1 16:27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cnm110c 2009-6-1 17:09

其实这样的结果在关注了几天之后基本上在意料之内。在整个过程中只有官方在发布信息,但是作为第一勘察现场的公安竟然对发布的内容一改再改,这说明了什么?很多的问题都很难想明白!假如邓玉娇真的被那啥了,判决也不会怎么样的。或许这就是中国特色吧!接连不断的地方官员与民众发生冲突说明了什么呢?国家高层真的不知道么?荀子曰:君为舟也,民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历史中哪个朝代的更替不是人民的力量?!领导们上点心吧,千万别让几只臭蚂蚁坏了整个大堤!!!

老马111 2009-6-1 19:06

邓玉娇算是很幸运的了,没有被公开的事现在很多,受害人还不是任由那些贪官们处理啊,真希望中国的人权早点完善些,还我们一个明朗的天空,一个公平的法律。

q5405964 2009-6-1 19:17

还好,毕竟有广大网民参与其中,不然的话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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