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LZ在被判定为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前提下遇到了这事,完全可以不用进行赔偿的,当然了也只是我个人一厢情愿,还得法律说了算。但是大家出门看看就知道,那些个无视交通信号灯的人数有多少,说实在话,我真的很B4他们。遇到LZ说的事我也绝不同情他们,不错,出了事谁心里都不好受,毕竟生命是宝贵的,所以不要拿生命开玩笑,有人老是以“我事情急,我有事“作为违反交通的借口,那我就觉得,你既然违反了,没出事还好,出了事什么后果你就得担着,谁让你闯红灯了呢?你不闯,老实等待下不就完了,干嘛非急那几秒或者几十秒呢。想起以前曾经有个教授闯红灯被车撞死引发的争议,我就觉得,那个教授你在自己头脑完全清醒的情况下依然无视交通信号灯而闯了,那就该你挂,你怨也只能怨自己。就好比杀人犯被判了死刑后好后悔,对呀,那你既然违反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惩罚,否则要法律干嘛呢?事前早干嘛去了,非要到出了事不可收拾了才后悔自己的行为,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