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暴力犯罪率不断的升高啊,尤其是刚成年或是未成年的人尤其的让人触目惊心啊!!其犯罪的手段,心里素质,残忍度不亚于一个职业的杀手啊。在处理这一类的问题时候往往是刑法太轻,处理的也不严重这样的话,也就给这些人群一个能保命的心里,从而更增加他们的做大案件,干大事请的心里。可是我的执法部门却要比未成年或是刚成年的人群采取犯案从轻发落的原则,以教育训导为主,这不是可笑吗。要是这些孩子们能听取大人的意见会犯罪吗。我就不是人大代表我要是代表的话我就建议把死刑或是刑法对未成年或是刚成年的处罚严重些,让这些没有人能管了的孩子们有一个惧怕感,能受到法律严威的震摄知道犯法必严惩。建议16岁就要负法律责任,18岁就可以判死刑、这不是残酷的做法而是为了我们这个社会能有一个很好的和谐型,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有时候我们看见一群16,17岁的孩子们走过来我们都不敢看啊!原因很简单就是没有法律的约束啊一个少管所能压住这些孩子啊!妄想所以话说回来了就要加强完善法律的公平型,就是不论多大只要是致人死亡的就该偿命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要不这样的话我们的国家就没有发展了,同时也希望在社会和国家能给这些人一个工作去做,那样的话也可以减少犯罪率的上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