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錢江晚報
【核心导读】韩国一名被控性侵5名女童的犯罪嫌疑人3日被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化学阉割”3年、出狱后带电子脚环20年。这是韩国法院首次对性犯罪者作出“化学阉割”的裁决。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首尔南部地方法院3日作出以上判决。审判部说,被告经医学鉴定有性癖,性意识长期扭曲,有多次性犯罪记录,属于恶性强奸惯犯。
据报道,自2011年11月起的7个月内,被告以凶器胁迫,先后与5名未成年女童发生6次性关系,并拍下受害者裸照和视频散布到互联网上。
2011年7月在韩国生效的一项法律规定,法官可依照案情,对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成年罪犯处以“化学阉割”,持续时间不超过15年。这是亚洲国家首次引入这一惩治手段。
2012年5月,韩国法务部宣布对一名刑满出狱的强奸女童惯犯实施性冲动药物治疗,为韩国首次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
“化学阉割”指对性犯罪者使用控制内分泌药物,如“亮丙瑞林”、“戈舍瑞林”等抑制睾丸素释放,但不会使其丧失性能力。
1966年,美国人约翰曼尼首次将人工合成的长效避孕注射液“醋酸甲羟孕酮”注射入一名和自己6岁儿子发生性关系的双性恋父亲身上。此后,这种药物就成为美国“化学阉割”的主要用药。
“化学阉割”听上去耸人听闻,但事实上它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宫刑”。实施“化学阉割”,不会以物理切割的方式除去人体的任何器官,也不会让男性终生不孕。西方很多国家目前施行的“化学阉割”实质上只是一种荷尔蒙疗法。普遍的做法是为犯人注射抗雄性激素物质,从而控制性冲动并抑制勃起能力,因此又称“药物去势”。
无论是男女体内都含有雄性激素。男性体内的雄性激素主要源于睾丸和肾上腺分泌,这些激素除了让男性出现雄性特征发育外,还有其他生理作用,如增加肌肉量。此外,研究还表明,雄性激素还是人类“雄风”的源泉,该激素过多的人就会出现好斗和欲望泛滥的表现。
在欧洲和美国大受追捧的抗雄性激素药物主要为醋酸甲羟孕酮、醋酸环丙氯地孕酮。通过口服或皮下注射这些药物,调节激素分泌的下丘脑和脑垂体就会认为体内雄性激素水平已经足够,就会停止分泌。犯人们在接受这些药物后,体内的雄性激素水平就会下降到青春期之前的状态。因此会出现欲望衰减、性幻想减少、性行为中的快感降低的现象,从而达到“根”治性犯罪的目的。
【 药物心理双重治疗】
“化学阉割”可以抑制性欲,但它并不会造成绝育的后果。
不过,抗雄性激素的药物效果具有可逆性,一旦停止用药,则很有可能故态重生。因此很多自愿接受“化学阉割”的罪犯通常会采取药物和心理的双重治疗来“重新做人”。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如果自愿选择了“化学阉割”的话,那么犯人就可以得到“缓刑”或者“减刑”的奖赏。现年30岁的加拿大人耶西就曾接受化学阉割。
最初,医生对耶西的决定表示犹豫,然而耶西痛苦地告诉医生自己每天被无穷无尽的邪恶欲望折磨,甚至已有自杀倾向。最终,耶西在一家医疗中心接受了为期17个月的化学阉割药物注射。
耶西每4到6周都必须接受一次药物注射。初次药物注射之后,要等到6个礼拜之后,药物才会完全起到效果。“基本上这将完全消灭你的性欲。”耶西介绍说。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当他看着电视里的人物时,他开始会不自觉地对此人产生“性幻想”。但很快,他就会感觉不到更多的冲动,“这只是电视,什么都没有发生”。再经过一段时间,当他看到生活中的“真人”时,也不会再有“性冲动”。
【阉割效果众说纷纭】
据加拿大学者汉森对近2.9万名性犯罪者的跟踪研究,在4到5年内,性犯罪者再次犯罪的概率为13.4%;在15年到25年内,性犯罪者尽管曾接受“化学阉割”,但再次犯罪率却高达35%至45%。因此有人质疑称:“如果要彻底杜绝再犯,就只能让犯人终生用药,或者效仿捷克对他们彻底物理阉割。”
而据瑞典、挪威、丹麦和冰岛四国的统计数据显示,采用“化学阉割”的惩罚手段后,当地性侵犯儿童的案件已经从40%减少到5%。1989年至2004年,丹麦已经对25名强奸犯实施了“化学阉割”。此后,他们并未犯案。
支持“化学阉割”的人认为,“化学阉割”更多的作用是防患于未然,保护儿童,至少能在短期内减少对儿童的侵害。
研究表明,“化学阉割”确实存在危害犯人人身健康的副作用。虽然很多专家指出“化学阉割”不会真的使男人变成女人,但由于采用药物抑制雄性激素分泌,人体可能会出现脂肪含量升高、肌肉减少、体毛减少、乳房发育等症状,“男人至少可能变得像女人”。
近日,韩国首次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一事在中国国内引起热议。中国著名刑法学家赵秉志31日就此话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对强奸惯犯实施性冲动药物治疗的做法在中国以往的立法研究中从未触及,立法尚不成熟。
赵秉志说,“化学阉割”并非新鲜事物,全球有多个国家早已开始实施相关措施。“化学阉割”虽然在预防犯罪方面被证实有效,但由此带来的人权等方面问题使这一做法在法学界仍存在争议。赵秉志表示,性惯犯的犯罪行为存在各种复杂成因,中国不会轻易采纳这一做法,但可在今后立法研究上做进一步探讨。
韩国国会2010年通过“对于以儿童为对象进行性犯罪,为了防止重犯或者习惯犯罪的预防和治疗法案”,决定对年龄19周岁以上的被告人采取荷尔蒙治疗手段,即“化学阉割”。“化学阉割”的基本原理是一种内分泌疗法,通过对犯人注射抗雄性激素物质,降低其雄性激素,从而达到控制性冲动的目的。本月25日,韩国对一名有4次强奸女童前科的惯犯实施首次药物注射,并在此后3年每3个月对其进行一次治疗。这是韩国历史上首次对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
中国是否也能够引入“化学阉割”的方法,来惩治性侵害尤其是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者?
【何为“化学阉割”】
允许执法部门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性犯罪者实施“化学阉割”的韩国法律于去年7月24日生效。根据这项法律,凡是对16岁以下未成年人进行性侵害的犯人,都有可能在出狱前两个月被“化学阉割”,持续时间不超过15年。此次被“化学阉割”的强奸犯朴某曾先后4次因强暴13岁以下女童入狱,并曾在出狱后仅两个月又再次犯罪,前后服刑近20年。今年7月,他即将刑满释放。为防止其再次犯罪,朴某在出狱前必须要接受“化学阉割”。
是一种内分泌疗法,通常用于预防性侵儿童的“惯犯”再次犯罪
“化学阉割”的提法,多少有些夸张之嫌。实际上,“化学阉割”的基本原理是一种内分泌疗法:即通过对犯人注射抗雄性激素物质,降低其雄性激素,从而达到控制性冲动以及抑制勃起能力的目的,因此也不涉及任何人体器官的改变。挪威“家喻户晓”的变态强奸犯吉尔·哈斯塔德,2003年强奸继女,并杀人灭口,被判入狱21年。在法庭上,哈斯塔德声泪俱下地表示,自己愿接受“化学阉割”,以消除内心无法抑制的性欲。他和其他三名犯人一起自愿组成了非常著名的挪威“化学阉割”实验的受试者。最后的实验结果证明:四名强奸犯的强烈性欲得到了有效控制。
现在,丹麦、德国、英国、瑞士、瑞典等国家都有关于“化学阉割”的立法,对象通常都是对儿童进行性侵害的惯犯。资料显示,丹麦自1989年以来对二十多名强奸犯进行了“化学阉割”,此后,这些人再也没有犯下强奸案。
而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化学阉割”都遵循“自愿”和“告知”(明确告知结果和副作用)的原则。如果犯人不同意,就不可以对其进行“化学阉割”,像韩国这样强制进行“化学阉割”的国家并不多;自愿选择“化学阉割”的犯人通常能得到“缓刑”或“减刑”的奖赏。
【“化学阉割”离中国有多远】
尽管“化学阉割”在预防犯罪方面被证实有效,但其副作用也频频被曝光,如脂肪含量升高、骨密度降低,甚至有产生结石、冠心病的风险。同时有反对者指出,该疗法的效用个体差异较大,“阉割”后未必能起到抑制犯罪的作用,反而可能激发被“阉割”者的负面情绪,产生其他犯罪行为。
——“化学阉割有替代疗法,不是治疗的必须手段,这样激烈的治疗方式值得商榷”
宋崇升(回龙观医院精神科医生):
性瘾和一些性心理疾病的患者,其病因有一定的生理基础。因此在治疗过程中,也需要对其生理问题进行一定的治疗。“化学阉割”就是针对此类患者生理问题的一种治疗手段,据我所知,目前国内还没有应用“化学阉割”的方法进行治疗的。这个问题很复杂,不仅仅是个医学问题,还涉及到伦理等问题。
单从医学治疗的角度看,“化学阉割”有替代疗法,并不是治疗的必须手段。我们还可以通过服用其他药物和进行心理疏导等心理治疗的方法,缓解患者的性心理问题。这些治疗方法都是经过验证可行的,因此是不是非要用“化学阉割”这样激烈的治疗方式,值得商榷。
同时,“化学阉割”还涉及到一个患者是否自愿的问题。从韩国的案例看,“化学阉割”有刑罚的性质,是强制手段。但作为一种治疗手段,“化学阉割”应该先征得患者的同意。据我了解,在目前有“化学阉割”手段的国家,是否自愿也并没有一致的规定。
从上面几个角度来看,我个人认为是否在我国推行“化学阉割”还需要慎重考虑,因为有很多问题还没有解决,估计短时间内也不会成为现实。
最近,河南永城官员李新功因涉嫌强奸多名未成年少女被刑事拘留的消息,被当地官方证实;浙江永康又曝出嫖宿在校女生事件,当地警方称案件正在调查中,已逮捕六名犯罪嫌疑人。
对于两起接连发生的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案件,除了“化学阉割”之外,公众的另一个关注点则聚焦在了争议已久的“嫖宿幼女”罪上。
——“化学阉割不现实,嫖宿幼女罪等争议多年的罪名还没取消呢”
洪道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
“化学阉割”的问题现在看来还不太现实,因为这相当于增加了一种刑罚的种类,难度比较大。而且我们和韩国国情不同,韩国没有死刑,我们现在仍然有死刑,对于危害特别大,影响特别恶劣的情况是可以判死刑和终身监禁的。另外,对于儿童的性侵害表现方式很多,“化学阉割”能否完全解除犯罪者这方面的心理欲望呢?
目前来说,从保护儿童的角度考虑,我认为我们的法律本身需要做一些调整,比如“嫖宿幼女”这个罪名,我坚决认为应该取消。最近发生的这起官员涉嫌强奸幼女的案子,目前披露出来的情况还比较少,如果确有证据表明有同案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性交易,可能有些还是会被认定成“嫖宿幼女”。
“嫖宿幼女”在刑法典中从立法的角度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奸淫幼女”就是强奸,法条里本身是没有的,最高法只有一个司法解释,是说未成年人和幼女发生性关系,尽量不以“强奸”判。这一条还说得过去,因为毕竟双方都是未成年人。
“嫖宿幼女”这一条特别奇怪,法律已经规定得那么明确了,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怎么还可能会有“嫖宿幼女”呢?单从逻辑上就讲不通。另外,这一条还有一个很恶劣的地方,就是认定幼女卖淫,这一点对其保护很不利,对受害者以后一生的成长也会有很坏的影响。
但是到今天为止,这个罪名还没有被取消,所以按照现行法律,一些案子还是会这么认定。我认为如果立法来不及修改的话,至少可以从司法上冻结使用,等修改刑法的时候再改。
——批注:恶性案件催生“化学阉割法案”
2008年12月,韩国强奸犯赵斗淳对8岁女童实施残忍性暴力,致使其终身残疾。赵斗淳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舆论指责刑罚过于仁慈,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2010年6月,韩国发生“第二赵斗淳”事件,一名8岁女童在走廊被犯罪分子拖走后遭到性侵犯。近一个月之后,韩国再曝“第三赵斗淳”事件,一名7岁女童独自在家玩耍,不法分子瞄准机会入室实施强奸。韩国民众认识到,传统的刑罚无法让犯罪分子住手,治标不治本,“化学阉割法案”应运而生。 (据《青年参考》)
【“化学阉割”算得上肉刑吗?】
“化学阉割”面对的伦理争论中,有一条难以回避:“化学阉割”是否算得上肉刑?肉刑源于古代,是对罪犯身体的残害从而处罚罪犯的刑罚。我国历史上,曾经有多位君王提出废除肉刑,以显示自身仁政。行至现代,绝大部分国家均已废除了肉刑。
“化学阉割”虽不能对罪犯身体造成损害,但其产生的副作用和“阉割”所产生的暗示,无疑也将对罪犯产生类似肉刑的伤害,“化学阉割”的伦理困境,多少也源于此处。
【性侵儿童的罪犯须“公示”】
美国在1994年通过的“梅根”法案规定,凡性侵儿童的罪犯,假释期间须佩戴手腕警告标志与电子追踪器,随时向住地警局报到。当地司法机关有义务公告此人姓名、住所个人资料,让本地居民及早防范。
新泽西州的7岁女孩“梅根”被邻居强奸后残忍杀害,而这名“邻居”此前已经因为对小孩实施性侵害而两次获刑。梅根的父母认为,假如自己知道家附近搬来了强奸犯就会及早防范,因此,政府有义务将类似信息通知给附近地区居民。他们写了请愿书,结果几十万人签字声援,新泽西州的立法议员们同意了立法,该法案被美国各州效仿,两年后成为联邦法案。
故事——迟到50年的道歉
“我代表英国政府和所有生活在自由空气里的人感谢图灵的工作,我很高兴地说:我们错了,您本应该得到更多奖赏。”2009年9月,时任英国首相布朗发表了一份公开的道歉声明。道歉的对象,是英国著名数学家、计算机科学先驱艾伦·图灵。而这份道歉声明,至少迟到了50年的时间。
艾伦·图灵是著名数学家、计算机科学奠基者之一,在二战中为破译德军密码作出巨大贡献,同时,图灵也是一名同性恋者,而同性恋在当年的英国社会仍是无法被公众接受的罪行。1952年,因同性伴侣的敲诈,图灵不得不向警察公开其性取向,却被判严重猥亵罪。图灵被给予两个选择:坐牢或荷尔蒙疗法即化学阉割,图灵选择了后者。
两年后,图灵因化学阉割带来的副作用(乳房变大)和心理压力,最终食用浸有氰化物溶液的苹果自杀身亡。直到55年后,英国官方在公众巨大的谴责压力下,才最终承认当年的错误,并表示“成千上万的人走到一起要求为艾伦·图灵寻求正义,要求承认对待他的方式是骇人听闻的。虽然图灵的审判是根据当时的法律,我们不能让时光倒流,他的遭遇当然是完全不公正的。”
图灵未必是最早遭到“化学阉割”并深受其害的,但却是最有影响力的一次案件。当然由于社会偏见导致的错误“阉割”,与“阉割”性侵儿童的惯犯有巨大不同。不过图灵事件的发生,仍提醒人们对于“化学阉割”所产生的副作用应严谨对待。
【“阉割”也有副作用】
20世纪初,人们发现以激素疗法降低男性睾丸素水平存在诸多副作用,于是科学家们开始寻找替代激素的药品。1944年,研究人员第一次将类雌激素药物己烯雌酚用于治疗男性病态的性行为,不过后继研究证实,己烯雌酚致癌作用明显,遂被禁用。
20世纪60年代,德国内科医师利用抗雄激素药物治疗男性性欲倒错症(又称性心理障碍,是以异常行为作为满足个人性冲动的主要方式的一种心理障碍,如偏好窒息式性行为等)。抗雄激素类药物均可通过抑制垂体,减少性腺激素的产生,上述环丙孕酮即是其中一种。1966年,约翰·莫尼成为首个使用醋酸甲羟孕酮治疗性侵犯者的美国研究者。他将药物注射到一个和自己6岁儿子发生性关系的双性恋父亲身上,治疗效果颇佳。与醋酸甲羟孕酮作用原理类似的另一种药物——醋酸环丙孕酮,在欧洲和加拿大大受追捧。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不断进步,其他用于“化学阉割”的药物崭露头角,比如抗雄激素药物氟他米特、尼鲁米特;促性腺素释放激素激动剂曲普瑞林和促黄体生成激素释放激素醋酸亮丙瑞林、戈舍瑞林等。不同的是,曲普瑞林会直接影响性激素的分泌,使男性性欲下降,而服用戈舍瑞林等促性腺激素释放素类药物,性激素会迅速升高,然后慢慢下降,3周后降至最低,最终让男人暂时丧失“性致”。
1981年,《美国精神病学杂志》刊载了一项有关醋酸甲羟孕酮治疗48名性侵犯者的研究。研究人员发现,在治疗期间,他们对怪异性行为的欲望和性幻想次数大大减少,即便治疗停止,这些人的行为也得到了极大改善。研究人员据此建议,结合醋酸甲羟孕酮注射与心理咨询的办法治疗性侵者。目前,醋酸甲羟孕酮已成为美国最常用的“化学阉割”药物。
当然,“化学阉割”也有一定的副作用,它会使男人变胖,骨密度流失。长期接受这一疗法的人容易患心脏病和骨质疏松。另外,男人可能因此在外形上“女性化”,体毛逐渐褪去,乳房逐渐胀大。不过一旦停止药物注射,男性的性功能会恢复正常。
【苹果公司“不得不说的故事”】
2009年9月,英国时任首相戈登·布朗发表了一份公开的道歉声明。在声明中,布朗说:“我代表英国政府和当今所有自由生活的人,感谢艾伦的工作。我们很抱歉,你应该受到很好的待遇。”原来遭遇不公的就是20世纪英国著名数学家、计算机科学先驱艾伦·图灵。
被称作“计算机科学之父”、“人工智能之父”的图灵在二战爆发后加入英军,主要工作是利用数学知识破解德军密码。他破译的情报在诺曼底登陆等军事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在战后获得了英国帝国勋章。 图灵是一名同性恋者。1952年,图灵和一位19岁青年在家中过夜,没想到对方是个心术不正的家伙,惦记着敲诈他一笔。图灵不肯买账,并向警察公开了自己的同性性取向。根据英国当时的刑法,同性性行为属于犯罪,图灵因此被判严重猥亵罪。不愿入狱的图灵选择接受“化学阉割”,却为此变得抑郁不堪,在两年后以毒苹果自杀身亡。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据此认为苹果公司的商标“缺了一口的苹果”,就是为了纪念图灵而设。据英国《独立报》报道,苹果公司的商标最初是由该公司的CEO史蒂芬·乔布斯设计,商标图案并不是我们今天所见到的模样——它描绘的是牛顿坐在苹果树下,一只苹果下落,预示着万有引力定律即将被发现。
1976年,该商标被一只由彩虹环绕的苹果图案代替,而且苹果被“咬”掉了一口,这一创意来源于图形设计师罗勃·简诺夫。直到1999年,苹果商标才变为单色图案。简诺夫一再澄清,苹果商标只代表知识,无其他象征意义,“咬掉一口”是为了不让人误看作樱桃。
【“化学阉割”是否违背医德】
近年来,英国、法国、瑞典、德国等国家一直在推行“化学阉割”降低性犯罪率的方法,均取得一定的成效。当然,“化学阉割”在以上国家属于“自选”项目,犯罪分子可以选择坐牢,也可以选择接受“化学阉割”。
尽管“化学阉割”有一定效果,但人们一直在争论其是否违背医疗道德以及侵犯人权。反对者认为,无论性侵犯者怎么罪大恶极,这样做都难免严重侵犯其人权。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曾强烈反对对性侵犯者实施任何药物注射,他们认为“化学阉割”不仅是“残酷、非同寻常”的惩罚,而且在本质上与美国宪法相违背。
支持者则认为,被犯罪分子侵犯后,带着身心创伤生活的人所承受的痛苦更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化学阉割”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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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製雄性激素分泌,這種辦法新鮮啊,不過始終是不長久的啊,要我說,現在這個繁榮娼盛的世界,有神馬不能用錢買到呢?對那些強姦的,就應該用真正的“宮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