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李刚事件的最大危害性在于它对司法公信的损害。
其实说句不好听的,李刚事件如果这次不是闹得这么大而是私底下解决,对大多数听说过这件事的人来说,可能并不会觉得震惊。因为在这个神奇的国度,我们见过太多类似的事情,都是这样那样解决的,只有不能接受的,没有不好理解的。
但这件事情如果摆上台面,最后仍然按照原来本应该“暗箱操作”的步骤进行了,问题就大了。打个比方,一个小偷入室偷盗,一个抢劫犯入室抢劫,后者肯定要比前者重判,因为性质严重了。同样,在这起案件中,李刚把本来小偷的行径公然做成了抢劫犯得行为,必定引起强烈的反弹。
而司法如果最终屈服于李刚,一旦被公开,则会挑战社会的道德底线,形成信仰危机。南京彭宇案之后,很多老头老太在街上摔倒已经没人敢扶了,这就是后遗症。所以说胡斌飙车案,李刚儿子飙车案,所造成的恶劣后果在不久的将来会慢慢体现,这种破坏力远高于案件本身,比群体性的恶性犯罪危害更大。